勞動新聞報:70萬勞工 被雇主A過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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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游婉琪/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天公布「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發現全台竟有七十萬勞工曾被雇主A走加班費。其中四十萬勞工因雇主宣稱工作性質屬責任制,沒有加班費可領,數量高達勞委會核定的十萬名責任制勞工四倍,顯見責任制被嚴重濫用。

勞委會表示,即日起將全面啟動「掃A專案」,針對一萬家違規比例較高行業進行抽查。


了解勞工工作情況,勞委會首次針對全台五百七十萬名勞保受僱勞工進行大規模調查。結果發現,最近一年來有將近半數勞工曾經加班,卻有高達七十萬勞工未領加
班費也無補休。其中又以「金融及保險業」、「資訊及通訊傳播業」與「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居前三名,且薪資越高的民眾,未領加班費情況越普遍。


委會統計處統計長鄭文淵說,雇主不給加班費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告知是責任制」,換算成人數約四十萬名。其餘則有勞工擔心影響考績升遷、獎金或失去工作不
敢提出申請,或公司採補休取代加班費,卻因工作負擔太重沒時間休。另外也有少數勞工因責任心強,不計較公司沒給加班費。

對於這樣的數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急忙滅火,表示將針對違規比例較高行業進行「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抽查一萬家。一旦發現雇主讓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加班費,可處兩萬到卅萬罰鍰,並公布於網站。一旦勞工覺得自身權益受損,可直接向地方政府檢舉。

調查同時顯示,平均每四位勞工就有一位曾違法超時,且高達七成四勞工表示公司從未告知或訂定加班規定,其中又以服務業居多。加班原因主要是「工作或會議太多」(占六十點五一%),其次依序則為「賺加班費」(占十點四九%)及「主管要求」(占九點八三%)。

勞工對責任制相關法規認知方面,五成六的勞工不知「責任制勞工須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由勞雇雙方簽訂書面協議,並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另也有五成五勞工不知「雇主如果沒有和勞工簽訂書面協議,便貿然採取責任制」,屬違法行為。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100年度暑期志工招募暨培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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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年8/11(四)~8/13(六)

地點:高雄市勞工育樂中心澄清湖會館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5號

一、簡介
有專業的在職培訓卻還要我們付出高額離職違約金,而號稱要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其政策卻不斷向資方傾斜,即使資方​違法了,政府還是唯唯諾諾地用協調、調解等機制勸勞工維​持「勞資合諧」。在這樣的勞動環境中求生存,你,活得甘​心嗎?在追求社會公義的道路上,有成功、也有挫折;有無奈、​也有奮起。但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更多同行者、聲援者.​..”…現在,我們需要你與我們同行。如果你有意願一同參加這個​抵抗剝削的行列,從參與夏季志工培訓開始,組織方法、勞​動法令、政經分析、實戰經驗,一起讓社會改革成為可能!​你的熱情參與將是改革的關鍵!


二、課程
對付惡老闆的法寶:青年勞工不可侵犯的十個權利
教育私有化與勞動彈性化下的全球青年處境-法國社運與台​灣經驗參照

洪世謙(中山大學哲學所助理教授)

勞工運動實踐分享&台灣工運的過去與未來


林良榮(國立高雄大學財法系專任助理教授)
邱毓斌(社會民主工作室成員,英國Essex大學社會系​博士候選人)
杜光宇(洋華工會秘書)

爭取權益大作戰

全球化下的勞工運動:反血汗工廠運動


王宏仁(中山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勞動青年志工組織發展史
青年參與運動實踐的對話
高雄市立勞工博物館參觀

三、報名資格
有志於社會改革、加入聯盟並成為工作夥伴的青年

四、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http://0rz.tw/BWd8u


五、報名費
一千元(保證金,全程參與課程後退還),請於8/8之前​匯入聯盟帳戶/郵局代號:700局號:0001911帳號:03983​38/戶名:社團法人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六、聯絡方式
payme95@gmail.com
02-23582109

0912-149595



勞動新聞報:勞工請病假或請生理假,雇主不得不當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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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病假或請生理假,得以口頭或書面為之,雇主不得以不當程序刁難,違法者可予處罰

 

勞委會鄭重申明,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普通傷病假;女性勞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勞工得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雇主不應以不當程序刁難,違法者可予處罰。


勞委會進一步說明: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之標準請普通傷病假。請假時,原則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亦可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惟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之證明書,甚或門診就醫收據均可作為請假之依據。雇主恣意拒依病假規定給假者,可依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論處,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之罰鍰;立法院100年6月13日三讀通過後之罰則如公布施行後,可處新台幣2萬至30萬之罰鍰。


勞委會同時指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惟勞資間本來應以誠實互信之原則相互對待,雇主雖得要求提出證明,但同一人請生理假之原因通常固定,雇主若要求每次生理假都須提出醫師證明,則非屬必要之範圍。雇主恣意拒絕給假者,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


勞委會再次重申:病假或生理假等法定原因之請假,旨在保障勞工之勞動權益,雇主應確實遵守規定,不應以包括「要求勞工當日親持證明請假」、「要求持憑教學或地區醫院診斷書證明」、「要求先請特別休假」…等脫序之技術性手段刁難。事業單位如有違反法令情事,勞工可就進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當有專人即行查處。

新聞來源網址: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e06ac2c:461&theme

關懷弱勢‧行動生根-桃園在地青年志工訓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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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轉載自:

群眾服務協會 http://www.spa.org.tw/?p=221  

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2834


一、招募緣由與目標

(一)由於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以下稱本會)多年來,在桃園地區從事勞工服務工作與社區貧窮家庭關懷服務工作。如今與桃園在地從事服務之青年志工團體合作
進行兩個月為期之志工培訓計畫,願以桃園地區為基層培育土壤,提供桃園在地有志關心社會改革、具備服務熱忱之青年學子,關懷底層的機會,期許青年學子在服 務弱勢勞工和貧窮家庭的過程中,同時學習到尋求各種資源和力量幫助弱勢、凝聚力量。服務範圍將涵蓋桃園地區之工廠與農村,協助對象包含桃園地區勞工、農
村、青少年與單親婦女、外籍配偶等。

(二)運用桃園地區各領域之青年力量,共同協助本會強化服務民眾品質,鼓勵在地青年知識份子轉向人民,生根鄉土,深耕基層,使桃園成為一個正義和進步力量凝聚的地方。

二、主辦單位:

鋼鐵蓮花村史志工隊、工業區居民關懷志工隊、桃園縣外籍配偶關懷小組、向日葵農村服務隊    協辦單位: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

三、招募對象:

全國各高中職、大專院校(含研究所與應屆),凡設籍桃園、或現仍於桃園縣境內學校(或有分校設於桃園境內)就讀之青年學子,富奉獻精神及服務熱忱,願意積極投入服務底層民眾者,皆可報名。

四、招募種類、資格條件、任務

(一)招募種類:計三類青年志工,包含勞動法律實習生、社區關懷種子、行動藝術助理,分別於訓練後分配至不同志工服務隊,協助推動不同項目服務工作,預計招募20人。

(二)預計各類青年志工招募資格條件及任務如下表:

種類

資格條件

擔任任務

勞資談判實習生

1.    16歲以上,設籍桃園或於桃園地區就讀學生身分。

2.    對勞工處境、勞動議題具有關懷與反思。

3.    需略聽得懂台語或客語任一種。

4.    願意花時間了解相關法律。

5.    需配合實習時間,參與勞資衝突談判現場與各項訪談工作。

1.    親自接受民眾、勞工、企業有關於薪資與工時等各方面之勞動法令各項實務問題諮詢。

2.    接受民眾電話諮詢,協助轉介相關單位、安排相關行政程序進行。

3.    協助勞資爭議現場行政事務。

4.    協助查詢法令、判決、實務新聞資料整理。

5.    進行勞動現場查訪與勞工家庭關懷,協助轉介其他社會福利等相關資源進行服務工作。

6.    參與本會勞資爭議衝突、談判、斡旋與其他協處工作,並以文字或影像方式撰寫紀錄。

7.    蒐集勞資爭議紀錄、勞動法令、相關勞資爭議判決,充實勞工協助網站資訊內容。

8.    需撰寫實習日誌、參與定期會議與接受督導。

社區關懷種子志工

1.    16歲以上,設籍桃園或於桃園地區就讀學生身分。

2.    對於社區工作、長期照護、社會福利政策有興趣者。

3.    自備交通工具者佳。

4.    略通台語或客語任一種且具備簡單溝通能力。

1.    協助本會在社區進行訪調與居家探視等服務工作,協助轉介其他社會福利資源。

2.    關懷貧窮家庭,安排免費課後輔導與才藝教學、伴讀等各項服務。

3.    協助訪視鄰近社區,擴大青年服務範圍。

4.    撰寫訪查紀錄、社區調查報告。

5.    參與社區相關活動,以文字或影像方式紀錄社區故事。蒐集社區素材與大小事充實社區網站資訊內容。

6.    發掘社區特色,協助社區整理歷史與發展文化,串聯社區多方面資源,促進社區連結與創造社區生產力,照顧弱勢家庭。

7.    需撰寫實習日誌、參與定期會議與接受督導。

行動藝術助理

1.    16歲以上,設籍桃園或於桃園地區就讀學生身分。

2.    對於社會運動與街頭倡議行動有認識者。

3.    對於文學、音樂、戲劇、影像、藝術設計領域有興趣者。

1.    協助社會運動街頭展演與行動藝術設計。

2.    提供社會運動其他領域工作者專業技術,如音樂、視覺、美工或互動設計…等協助。

3.    參與本會舉辦相關活動,以各種方式紀錄。

4.    需撰寫實習日誌、參與定期會議與接受督導。


五、報名方式與期限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100年7月8日(五)止。

(二)報名資訊請至群眾服務協會網站(http://www.spa.org.tw)下載。

(三)報名時,請先上報名網站(http://0rz.tw/TNwWM)填寫個人基本資料。若有其他文字或影像作品請一併寄至alittlepuma@gmail.com信箱,標題註明「XXX(姓名)報名資料」若額滿時將依據個人作品作為篩選。

(四)報名費: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含工作坊三天食宿、保險等行政費用。若經濟上有困難者請來信alittlepuma@gmail.com說明你的狀況)

(五)繳費方式:100年7月11日(一)前匯入,戶名: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王耀梓 匯款帳號:01211280457777.

六、培訓

本志工招募訓練計畫包含3天工作坊與9天實習訓練,於民國一○○年八月、九月間於桃園地區進行。

(一)第一階段:7/29-7/31工作坊

1.培訓內容:說明本會服務計畫、了解桃園在地脈絡運動概況、志工執行之任務內容,彙整創意、凝聚服務共識、技術知識課程、實作演練等。

2.工作坊時程表如下:

 

7/29

7/30

7/31

09:00

|

12:00

 

報到與自介

演練:紀錄片入門

《影像的社會實踐》

講師:紀岳君(斷境工作室)

演練:實踐與展演

《肢體展演與暴力美學》

講師:十夜女王

(皮繩愉虐邦劇團)

13:30

|

15:30

討論:說明會

《服務與訓練課程說明》

講師:鐵蓮花工作隊、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

課程:在地文史

《觀音鄉的美麗與哀愁》

講師:鄭秋玄老師

(觀音文史工作室)

課程:基層經驗分享

《我的文字與實踐》

講師:顧玉玲老師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15:30

|

17:30

課程:課程

《知識份子的基層意義》

講師:鄭村棋老師

(前台北市勞工局長)

課程:在地環保

《追查桃園河川污染現場》

講師:潘忠政老師

(大堀溪文化協會)

討論:社區訪調討論會

《口述歷史與社區田野》

講師:郭凱迪老師

(政大台史所博士班)

19:00

|

21:00

《工運紀錄片放映》

與《在地協助勞工經驗》

座談會

與談人:王耀梓先生

(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理事長、勞委會獨任調解人)

杜光宇先生(中環工會秘書長)

羅彩鳳小姐(洋華工會常務理事)

演練:民眾劇場與社區藝術

《受壓迫者劇場》

講師:賴淑雅老師

(台灣應用劇場中心)

 

 3.      地點:桃園縣中壢市

4.      詳細地址將於報名成功後公告。

 (二)第二階段:實習訓練

地點另行通知,預計於8月及9月舉辦10日實習訓練與討論會議並撰寫實習日誌,服務內容安排皆不同,每位志工需至少於下列時段中任選9日參與,並參與9/11(日)舉辦之團體討論會議與督導。 

一、   勞資談判實習生訓練時段:8/1~9/9,每週三、周五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二、   社區關懷種子訓練時段:8/1~9/9,每週二、四下午1時至晚間9時。

三、   行動藝術助理時段:彈性,8/1~9/9間需有兩日全日佈置街頭展演。

 

七、權利義務與獎勵

(一)權利

1.      參加工作坊期間,由本會依規定辦理保險。

2.      參加本會實習訓練期間,由本會負擔餐費。

(二)義務

1.      參加共工作坊、實習訓練、街頭展演等活動。

2.      執行本會交付任務。

3.      執行任務期間為工作坊結束後,至少2個月。

(三)獎勵

1.      達相當服務點數者,由本會頒發感謝狀;另可由本會協助申請相關主管機關時數。

2.      針對績優志工公開頒獎表揚。

3.      有機會遴選參與長期駐點之服務工作。

4.      由本會發給相關資料、識別證件等。

5.      可免費索取計畫相關紀念品。
 

八、遴選與公告

(一)本會受理報名後,組成遴選小組,依報名表、作品等書面資料進行審核,書面資料初審通過將以Mail通知錄取者參加工作坊。

(二)全程參與實習訓練且繳交完整會後作業,本會將於100年9月底頒發證書。

(三)於成為青年實習志工2個月內,需完成實習訓練要求日數標準,由本會授証成為青年志工,發給志工證書及志工證。實習時數未滿者,視為放棄。

九、注意事項

實習訓練日期若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會公告為主。

十、本案聯絡人:

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 黃姿華小姐 洽詢電話:(0910)507902鋼鐵蓮花村史工作隊  陳曉雯小姐
洽詢電話(0939)919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