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視野】薪事誰人知?

撰文:陳文育,勞動視野工作室執行長

以下內容轉載自公視新聞議題中心:http://0rz.tw/PYL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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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國民薪資所得過低,早已是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如鐵一般 的事實:唯有執政的官員還在那胡說八道、推卸責任,如江宜樺院長日前說2001年,法定工時由每週48小時縮減為兩週84工時,縮減的工時相當於調薪 12.5%、以及2005年實施勞退新制,企業提撥的6%,相當於調薪4%,有這樣的官員,人民該怎麼辦呢?

台灣走向低薪化的原因很多,其中非常重要且關鍵的因素在於外勞的引進與基本工資的調漲。自1990年開放引進外勞,原規劃是補充性勞力,但早已轉變 為替代性勞力,至今年(2013)8月底已有469,199人,創下歷史新高;而基本工資則自1997年開始凍漲,一直停留在15,840元,一停就長達 十年之久,直至2007年在勞工團體的抗議與訴求之下,才開始有那麼一點點微薄的調升,從17,280→17,880→18,780→19,047,至明 年的19,273元,其間還發生了勞委會與行政院不同調,致使前任勞委會王如玄主委下台一鞠躬,究其因恐怕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基本工資要不要與外勞薪資脫 勾。

以目前執政黨所提出的台灣海港自由貿易港區,其設計不就正是以降低租稅和勞動成本為主軸嗎?美其名說是要救台灣的經濟,但實質卻是要犧牲台灣的勞工 與絕大多數人的利益,那還真是豈有此理啊!不過在國家機器與資本家沆瀣一氣之下,雖不足為奇,但卻要深究其責,否則國家就沒有存在的價值。

一方面,由於一直有一批「便宜又好用」的勞動力在那裡,為了維持「競爭力」的優勢,所以就凍漲基本工資;另方面,政府又提不出像樣的產業政策與產業 轉型策略,於是就使得台灣整體的薪資無法向上提升、只能不斷地往下沈淪。雖然過去幾十年下來,總體經濟雖有成長,但勞工的日子卻是越來越壞,實質薪資倒退 了16年,且有超過25%的勞工是只領19K的基本工資,超時工作、過勞死層出不窮,如保全員每月工時高達300小時、大樓清潔工每月工資兩萬出頭、大學 畢業生22K,而外包與派遣盛行的主因不就是要降低勞動成本嗎?

在油電雙漲、物價飛漲,什麼多漲,卻只有薪資停滯不漲的年代,勞工是該求自保呢?自掃門前雪、努力提昇自己的競爭優勢….還是該團結起來,要求政府 制訂與實施有利勞工的薪資政策以及透過集體的方式要求雇主調薪呢?若整體的大環境是如此的不利於個別的勞工,那麼若只從個人的層次去面對與因應,那無異是 以卵擊石、緣木求魚罷了。然而,團結何其容易,考驗何其多,但若不自覺、不踏出第一步,怎會有改變的可能呢?那麼「薪」事也就只能自己知、艱苦自己受!

台灣關廠風暴再掀,工人危機何時緩解?(1)

──奇力光電關廠事件大事記

 

◎撰文/吳宜臻(勞動視野工作室企劃宣傳部) 

 

[照片說明]2013年8月26日,奇力光電三百名員工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拍攝:郭冠均)

 

 

本期(20139)《勞動之友通訊》的主題是「奇力光電歇業欠薪事件」。我們感到非常難受,勞動視野工作室連續兩期電子報的主題竟然都與關廠欠薪有關,奇力光電歇業事件還是在我們上一期談關廠工 人的通訊發出後沒多久就見報宣告惡性關廠。這些惡性關廠的故事十幾年來從未改變,除了企業名稱不同,其餘都是「亳無新意」的積欠薪資、積欠資遣費、積欠勞 健保費,以及動輒以億元計的龐大債務。

許多公司經營者轉投資、操作金融商品出現鉅額虧損、股東經營權糾紛故營運擺爛,最後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惡性關廠。平日那些經營者、董監事該拿的薪水紅利從不 推辭,公司倒閉他們卻人去樓空,連累的都是平日兢兢業業、早到遲退、爆肝加班的員工。當公司惡性倒閉,別說資遣費一毛都沒有,不少公司還連員工勞健保費和 勞退金都拿去填補虧損,而乖順的台灣勞工往往都自認倒霉。

高層亂搞導致企業「經營不善」、經營者拍拍屁股避不見面、留下驚人債務和一群茫然員工的爛戲早就不知上演了幾百回,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事實擺 在眼前,如果不介入公司的經營管理,不介入聞問與掌握公司真實資金流向,勞動者根本無法知道自己的公司真正的營運狀況,也根本無從得知自己的工作與勞動所 得有沒有保障。只 有勞動者組織起來,介入和掌握企業資金流向,才能確實得知自己公司老闆到底有沒有在努力工作,拿公司資產向銀行抵押取得的大筆貸款是否真的用在公司經營之 上,公司是真的虧損所以不能加薪,還是利潤都被老闆拿去買屋藏嬌或買藍寶堅尼賞兒子,經營者是否在掏空公司而讓我的工作隨時不保?

如果真心想擺脫被唬弄和宰制的地位,真心想擺脫隨時擔心受怕的處境,真心想終結賣肝賣腦後再被當垃圾抛棄的命運,我們勞動者只有認清事實,並且選擇最能根本改善自己處境的道路。如果無法面對現實,並團結爭取改變,那麼勞動者永遠就只有當祭品、獻上自己血肉、豐厚老闆利潤、被資本吸乾啃淨後再丟棄這個結局。

我們真心希望,台灣勞動者能勇於面對現實、並願意團結起來,砸毀自己身上的枷鎖。唯有如此,我們勞動者才能開始成為人,不再是資本用完即棄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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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視野論壇】奇力光電大事記

 

 

奇力光電成立於20069月,由奇美實業和奇美電子共同投資設立。該公司位於台南樹谷元區液晶電視專區,專門生產LED背光模組。2010年,奇美電子因不堪金融海嘯衝擊、加上債台高築,在20103月正式被併入鴻海集團旗下的群創電子,此後奇力光電成為鴻海集團與奇美實業共同持有之公司。

奇力光電目前資本額23.36億元,最大股東是群創,持股比率大約33.47%、奇美實業約24.76%、奇菱持股約5.35%。因為奇美集團與鴻海集團合併後出現經營權紛爭,以致奇力光電歇業後,兩大股東竟互相推託,無一願出面解決奇力龐大負債與員工欠薪問題。

2013年奇力光電出現債務危機至歇業大事列表(部分參考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奇力光電事件簿http://0rz.tw/p7nxw

 

 

日期

概要

2013118

奇力光電向經濟部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獲得經濟部通過

2013710

董事長陳領請辭董事長暨董事職務

2013711

獨立董事劉玄達、羅來煌辭任

2013712

監察人奇菱科技辭任

2013724

總經理陳領請任

2013725

董事郭國祥、群創光電辭任

2013726

監察人張錦源辭任

2013731

奇力光電員工成立自救會

201388

群創董事長段行健表示會接收後段製程人員;
前段製程人員若有意願轉職至群創亦會協助。

201387

682名奇力員工領到7月薪資,但資方尚積欠資遣費約5千萬元、8月薪水約2,700萬元、56月勞退與健保費數百萬元、出差墊金80萬元,合計約8千萬元。

2013812

召開奇力光電第一次勞資協調會議,勞方由副總經理朱長信等十人代表出席,資方則無代表出席,奇力最大股東群創光電與奇美實業亦未派代表與會,協調會形同流會。

2013819

針對奇力光電未依規定向健保局和勞保局繳納567月份的員工勞健保費自負額及勞工自提之退休金,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正式委託律師,代員工向臺南地檢署告發奇力光電董監事共7人涉嫌業務侵占罪。

2013826

三百名奇力員工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奇力關廠自救會訴求:一、母公司償還員工的資遣費、預告工資(共計八千餘萬);二、母公司應接受關廠失業的員工;三、台南市政府提出修法,避免下一個關廠案出現;四、母公司收購員工認股。

201392

群創董事長段行建允諾台南市長賴清德,奇力員工至群創任職者,將採計奇力公司的專業年資及工作年資,惟採計工作年資者,不得向奇力公司要求資遣費。

 

 

 

延伸閱讀:

毛翊宇/台灣關廠風暴再掀,工人危機何時緩解?(2)從奇力光電關廠事件談起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 蔣闊宇郭冠均/南科一夢:奇力光電關廠案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5547

 

台灣關廠風暴再掀,工人危機何時緩解?(2)

──從奇力光電惡性關廠事件談起

 

 ◎撰文/毛翊宇(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之友」會員) 

 

  

[照片說明]2013年8月26日,奇力光電三百名員工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拍攝:郭冠均)

  

【勞動視野工作室編輯室註】今年81日勞動視野工作室收到來自奇力光電員工的會員留言詢問:「敝 司因經營不善有歇業之計畫,原先有開廠內說明會,承諾會依法資遣,但是總經理以上及董監事皆於同一天請辭,面臨無負責人蓋章的狀況,連勞工局部份的資遣計 畫及資遣通報皆無,擺明就是假承諾安撫員工但是實質上是為拖延時間,請問這部份我們該如何自救來保障我們的權益,感謝。」豈料,在工作室提供諮詢建議後的第二天就在媒體上看到「奇力光電歇業 留56億債務」的報導。從這一天起,奇力光電的員工走上和台灣歷史上無數遭遇惡性關廠的工人所相同的道路…調解、陳情、找雇主、追工資、討資遣費要勞健保…,數十年來雇主惡性關廠的手法沒有變、工人處於危機的狀況也沒有變!

在勞資關係中,勞工相對於雇主本來就處於劣勢的地位,今天政府不但沒有在政策上糾正這種勞資不對等的狀況,反而在制度上放任雇主逃避責任,未盡監督雇主盡到法令上對於雇主最低要求的責任,也拒絕更改保障勞工的法令(例如近期關廠工人連線要求政府修改勞基法第18條,把雇主積欠的資遣費也納入墊償範圍之中,但未獲善意回應),數十年來的工人付的代價已太高,我們希望奇力員工加入關廠工人連線,共同扼止雇主與國家對勞工的制度性壓搾,讓奇力事件成為台灣惡性關廠的最後一例!

 

今年8月,對台南市奇力光電700多名員工來說,很不好過。

由於公司無預警歇 業,頓失生計的員工們正為繳不出來的房貸、子女的教育費發愁,未來生活又將如何維持?更是想都不敢想。誰也沒料到當初奇美集團信誓旦旦,聲明要投資百億的 奇力光電,今天會應聲而倒。奇力總經理陳領曾在廠內承諾,當公司經營不善歇業時會依法資遣員工。但是隔天,所有董監事就集體請辭,只留下大批憤怒又無助的 員工,他們被積欠的5000多萬薪資、勞健保、資遣費已不知該向誰追討。

台南市勞工局召集持股達六成的奇美、群創資方與員工協商,500多名奇力自救會成員傻傻等待,卻換來資方缺席。資方則對外放話,他們僅投資不介入經營,自己同樣是受害者。事後台南市勞工局雖替奇力員工委託律師,就積欠的200多萬勞健保費提出告訴,但對於員工的失業問題,卻只是協助請領失業給付、幫忙媒和就業而已。在龐大的經濟壓力下,已經有200多名奇力員工連署和串聯,準備在26日帶著家屬前往台南市政府抗議,要求政府出面解決,讓資方負起應負的責任,別讓員工落入貧窮的困境。

在未來全球經濟持續不景氣,資本在國際間移動更快速的環境下,奇力光電700名員工其實就是台灣和世界各地勞工的縮影,相同的問題未來必定會一再發生。因此站在同為薪資勞動者的立場,奇力員工面對的困難值得我們關注、支持,並尋思根本解決之道:

首先,奇美和群創 聲稱他們也是受害者,只出資而不對公司經營負責,這種說法非常荒謬,你們身為大股東,公司經營層難道不是你們有權指派的嗎?將本求利的奇美和群創,會毫不 監督自己指派的經營團隊,根本是不可思議。公司賺錢你們負責收錢,公司歇業就沒你們的責任,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

再來,不論是股東 或銀行團,你們出錢投資當然就要承擔風險,因為獲利和風險是相對的。換句話說,公司倒了,你們的本錢賠光了,根本談不上「受害」,要怪就怪你們自己要投資 經營不善的公司,不是嗎?但是員工為薪資而工作,就算公司多賺錢,他們也不會像股東一樣,薪水自動往上翻好幾倍。何況員工和大股東不同,對公司的營運根本 無從置喙。現在公司虧損,風險卻要讓員工來承擔,合理嗎?員工幫公司工作就該拿到報酬,銀貨兩訖天經地義,只有員工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最後,這次事件也暴露出,勞工局作為處理勞工問題的行政機關,在面對這種涉及眾多員工的勞資爭議時,除了從旁協助員工本來就可以自己採取的法律訴訟以外,只能發公家的錢暫時救濟失業員工,幫他們重新找工作。至於那被積欠的5,000多萬,勞工局連逼資方出來和勞工見面協商的能力都沒有,又怎麼能讓資方出面還給勞工應得的權益呢?法律保障勞工獲得資遣費的權利形同具文,但法律對投資人的保障卻牢不可破,連勞工局都拿他們沒輒,這種對勞方和資方的差別待遇,簡直是「一國兩制」。

這也是為什麼奇力光電員工必需團結起來,走上街頭向台南市政府抗議,靠自己爭取合理的對待,不容這種不公不義的事情繼續發生。未來奇力自救會如何繼續走下去,還有待觀察,也期盼全國勞工給予關注和聲援。

 

延伸閱讀:

勞動野工作室吳宜臻/台灣關廠風暴再掀,工人危機何時緩解?(1)奇力光電關廠事件大事記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 蔣闊宇郭冠均/南科一夢:奇力光電關廠案

 

 

【勞動視野論壇】關廠工人抗爭事件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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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說明:關廠工人要求立院刪除勞委會對工人提告的律師費預算(攝影:苦勞網陳韋綸
 

(以下內容刊於勞動野工作室2013年8月《勞動通訊》第四期)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由多個在民國8587年 遭遇雇主掏空資金、企業惡性倒閉的勞工自救會所組成,包括聯福製衣、福昌紡織電子、耀元電子、興利紙業、東菱電子等自救會。這些遭遇雇主惡性關廠的員工不 少都是在工廠中工作超過廿年,為老闆的利潤奉獻自己大半青春年華、犧牲與家人孩子相伴的寶貴時間,最後老闆卻掏空公司資產,留下債務累累的企業一走了之。

這些惡性關廠的雇主也從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1]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甚至把勞工自行提撥的勞健保費用也佔為己有,他們掏空的不只是銀行,更掏空了許多勞工的老年生活,讓他們臨屆中年、老年卻頓失所依。

這些工人的遭遇也突顯了國家勞動法令的殘缺與政府的怠惰,完全無法發揮事前監管與防範、保護工人生存的作用。經過這些勇敢的工人們的全國串連和奮勇鬥爭,我國才更新並推動了一系列與關廠歇業相關法令,並更新了勞動退休金制度為個人專戶制。

但令人難過的是,「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工人們的鬥爭故事竟然在去年(2011年)又再起新頁,請各位跟我們一同關注「全國關廠工人連線」[2]的行動並支援他們的鬥爭這些年邁工人的鬥爭成果,將會決定你我與後代台灣勞動者的生活!!

 

[1]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在同一工作單位工作年資滿25年;或工作滿15年、年齡達55歲;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雇主每月須從工資總額中提撥2%15%的勞工退休金準備金至中央信託局的退休金專戶存放。

[註2]關注關廠工人連線,請點閱:https://www.facebook.com/ShutdownButNotShutup

 

 

 

之一、我們從歷史學會什麼?~從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抗爭談起

◎陳文育(勞動視野工作室執行長)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抗爭已屆滿一年,回頭檢視這一整年來的抗爭行動,隨著抗爭強度的不斷升高,從到監察院陳情、到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接著再次上演的火車臥軌行動以及到最後不得不使用那唯一、最珍貴的『肉身』進行了長達193小時的絕食抗爭,這群工人真是用盡所有力氣、用老命拼了,真是令人欽佩與讚嘆!然而對比出的卻是這個國家機器的顢頇、殘忍與不公義,不僅再一次地傾向資本家與財團,並且更是全面性地向其靠攏與宣示對其效忠,而中央最高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潘世偉先生的所作所為,更顯示出官方的傲慢與漠視勞動者的權益,甚為諷刺與令人不勝欷噓!

何以這群年邁且本應在家好好享受老年退休生活的勞工們,還需要為同樣的事由再次走上街頭呢?為何他們永遠都是受害者呢?國家立法保障的法定權益~退休金與資遣費,十六年前就因國家無能與資方違法而拿不到,當初在歷經工人們長達四年的抗爭後,官方為了解決這個燙手山芋,最終找到了一個解決方案,而使得該事件暫時得以落幕。此方案被官方視為是『借貸』,而勞方認為是『代位求償』,於是十六年後,官方編列2000多萬預算,請律師來控告勞工,要勞工還當初被積欠的血汗錢。

怪哉!但那筆錢原本就是勞工該得的啊,真是讓人感到錯亂與不可置信,不過勞委會卻振振有詞地對外宣稱是『依法追討』,並表示已有勞工還錢,強調他們只是依法行政,其控告勞工的態度始終強硬,即便面對一波波的工人抗爭,仍舊無法動搖其心志,似乎唯有此一途,公權力才得以伸張。於是整起事件就落入了到底是「借貸」還是「代位求償」的爭論以及相關法律上的爭議。

然而在今年618日監察院通過監委趙榮耀提案、糾正勞委會。

趙榮耀說,勞委會認為這筆錢,是要安定失業勞工生活,屬貸款性質,非社會救助;關廠勞工卻認為,雖名為貸款,實際上是政府為解決問題而代雇主墊付積欠資遣費、退休金的代位求償。

他說,向勞委會調閱當初簽呈,盼找到蛛絲馬跡,檔案沒有銷燬紀錄卻佚失,他要求查明懲處失職人員。

趙榮耀指出,陳情人以勞委會100年出版的「工運春秋」一書,要證明勞委會當初貸款是「代位求償」,但他詢問撰稿人,作者稱是個人觀點、沒有向官員求證。

趙榮耀說「現在沒有積極證據顯示,政府答應代位求償」,而此案已在法院,就交由司法裁決,監院只能評斷勞委會有無違法失職。

趙榮耀說,貸款辦法規定從第2年開始按月分5年攤還本息,有一半人已還清,另一半積欠本息,勞委會拖到請求權15年時效將屆,才訴請償還,徒增爭議。他說,85年多家工廠關廠,積欠退休金資遣費,主管機關沒有督導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難辭其咎;迄今10餘年,各縣市仍有近4成事業單位未提存勞工退休準備金,勞工權益處於風險。

即便有監察院的糾正文以及在法律上對勞工有利的見解,但又如何呢?勞委會就會主動撤告嗎?工人處於弱勢地位的處境就會得以改變嗎?我想你、我的答案應該都是否定的吧!若十六年前沒有全國關廠工人的抗爭,怎麼會有失業保險的開辦呢?若沒有職災勞工長期以來的抗爭與努力,怎會有<職災勞工保護法>的立法與施行呢?歷史一再向我們揭示,想要改變,就要起來行動,「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權益是要靠自身去爭取的,不應該只想被動的仰賴國家或等待資方的良心發現。此刻,台灣的勞動處境更是日趨險惡、貧富差距急遽擴大、勞動彈性化(外包、派遣盛行)、低薪化以及國家整體稅制不公等等,如去年爆發的勞保基金問題,而最後導致勞保年金給付要改惡(勞工要繳多,領少),使得勞工退休後的老年生活更是沒有保障。

然而與此對比的是:企業法定的營業所得稅率,自2009年,從25%大降至17%。在2011年,上市櫃公司中,有24家獲利超過100億元,這些最賺錢的企業,實質稅率平均只有9.1%,比一個白領工作者的稅率低。這其中,更有7家公司實質稅率低於5%,也就是比台灣需要報稅的個人最低所得稅率還低。且在今年53日,在沒有人注意、沒有人爭論的情況下,在財團、台商和國民黨立委黨團等聯手施壓下,將已通過立法院一讀,俗稱「反海外追避稅條款」的所得稅法修正案,自議程中拉下,從此進入不透明的立院朝野協商。

正如馬克思所言,『政府只不過是負責管理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的委員會』。弱勢者需要更深刻地對這個世界的運作有所認識與了解,進而相信自身與集體的力量,改變也才有可能,否則歷史也將繼續不斷地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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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說明:全關聯再赴台北地方法院重演去年臥軌行動,以集體自首方式,聲援被移送的12名工運人士(攝影:苦勞網陳韋綸)

 

之二、勞委會主張一般性消費借貸,才是依法無據!

◎邱顯智(關廠工人義務律師)

 

 

於發生關廠工人臥軌事件後,令人遺憾的,總統府及勞委會仍定調本案為私人間(勞委會為私人?)的消費借貸,總統表示本案為法律問題,並表示代償沒有法律依據云云。言下之意即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勞委會告勞工還錢,有何不對?官方說法的惟一的依據就是討債集團式的:白紙黑字,這個契約上寫的就是消費借貸契約!你還有甚麼話說?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本案的法律問題,真的如勞委會所說的,就是一般的私人消費借貸關係嗎?

◎解釋法律條文或契約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可知本案不是消費借貸關係

本案官方說契約上寫消費借貸契約,但是官方沒說的是,契約的第一行字就是說,本契約是依據: 「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實施要點」,這個要點是個公法行政規則,若是私人借貸,何必要公法上依據?

再進一步而言,該規則的依據是就業服務法第24條,該條規定,主管機關對該條所列的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由這個條文可以看到,講得就是津貼或補助金,跟私人借貸有甚麼關係?

因此勞委會沒說的是,該契約根本就是以消費借貸之名為國家公行政任務,發放津貼與失業勞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便能夠了解,為何本案「貸款」的金額是根據失業勞工的年資與薪資來計算,所得出的數字也與資遣費及退休金相同。

◎由本案的歷史脈絡來分析:可知本案不是消費借貸關係

再來,我們要問的是,何以勞委會要發放津貼?依民國87年,監察院對關廠工人案的調查意見,裡面清楚寫著,本件關廠工人何以在資方倒閉後拿不到退休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勞委會的七個勞動檢查所怠為執行職務。當時勞委會當然知道自己出了大包,所以才會給錢,這樣的「借貸」,根本上是國家認知到自己沒做事做錯事的補救措施,若非賠償也是補償,且係根據專門發放津貼之就業服務法第24條而來,那有甚麼私人借貸的問題。

當時的勞委會也承諾不會追討,由事後來看,歷任主委也信守承諾,契約確實也簽假的,否則依據契約第二年便要開始還錢。試想,欠國家20元的停車費沒幾個月都要強制執行,果真係借貸,豈有近15年都不需追討之理? 如此歷任主委是否均應送監察院或檢察署調查起訴?

◎由勞方當事人的真意來分析:可知本案不是消費借貸關係

由勞方來看,亦可知絕無借貸之真意。試想,一個中年失業的媽媽,生活都過不下去了,豈有可能再跟勞委會借錢?並且還找了兩個比自己都還窮的保人來做保?或關廠工人間互相作保?而勞委會也同意由比債務人更窮,身無分文之保證人來擔保債務,如確係借貸,官員同意這樣的保人來擔保債務,這樣的作法,當時勞委會官員是否應送懲戒?故不管由勞委會或勞方來看,兩方實均無消費借貸之真意。勞委會更非開銀行,豈有隨意辦理消費借貸,收取利息之理,解釋成一般消費借貸,才是依法無據。

◎結論:本案為《就業服務法》第24條的津貼,不是消費借貸關係!

關廠事件中的契約無論從歷史脈絡、契約目的、法規範依據,雙方當事人之真意來分析,都是國家(勞委會)為了履行其公行政任務而發給的津貼,即國家因怠於執行檢查職務,致資方落跑勞方一文未得而為填補勞方損害所給付的津貼。此部分不僅有憲法上保護勞工之規定,更有勞基法、就業服務法、國家賠償法的法源依據,怎會於法無據?

總統與勞委會消費借貸之主張既於法無據也絕非事實,更陷過去官員於不義,勞委會依法早可解決本案爭議,拜託官員們饒了關廠工人的老阿嬤們,請為他們留住棺材本,讓大家過個好年吧!

(以上內容摘錄自邱顯智:「勞委會主張一般性消費借貸,才是依法無據! 淺談關廠工人案的法律問題」一文:http://0rz.tw/wRmad

 

之三、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抗爭大事記

◎吳宜臻(勞動視野工作室企劃宣傳部)

 

日期

勞委會
主委

關廠工人抗爭大事記

民國8587

謝深山

許介圭

詹火生

全台各地陸續出現工廠惡性倒閉事件:福昌紡織(桃園龜山)、耀元電子(桃園大園)、興利紙業(苗栗竹南)、東菱電子(台北樹林)、聯福製衣(桃園八德)、太中工業(台北新莊)、東洋紡織(台南新市)、路明電子(台南仁德)等工廠相繼惡性關廠,眾資方不約而同皆未依法按時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積欠工人大筆退休金與資遣費,致眾多工人中老年失業、生活頓失所依。

民國858

謝深山

福昌紡織電子爆發關廠抗爭

民國85102829

謝深山

福昌資方開出的支付積欠工資及資遣費的商業本票跳票,工會於是動員會員在851028日當天從桃園到台北總公司向老闆要錢。

 

福昌200多名員工分成六組,輪班至桃園工廠守夜及到台北總公司與董事長及總經理談判。因工人不讓雇主在未達協議前離去,因此福昌的新、舊雇主在總公司辦公室裡坐了三天,工人與雇主共談判長達5060小時。工人圍困雇主的舉動震驚社會,當時報紙斗大標題:「員工催討資遣費,福昌老板遭強留」、「員工看守老闆五十多小時,僵持不下」、「福昌員工圍困董事長與總經理」、「形同軟禁」、「留人,可以效法嗎?」……更有學者祭出六法全書,討論妨害人身自由,女工自觸法網。

民國85229

謝深山

東菱電子宣佈歇業,關廠時共積欠員工6個月薪資。由於東菱電子從未依勞基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剩下的580名員工將無法領到任何退休金與資遣費。

民國85915

謝深山

聯福製衣宣佈關廠,公司積欠400多位員工薪水、資遣費及退休金近2億元。

民國8511

謝深山

位於台南新市的東洋針織爆發勞資爭議。

民國851220

謝深山

聯福資方承諾跳票,但董事長李明雄早已出國並脫產。聯福員工認為,政府願花近百億元解決中壢農會擠兌事件,卻不願花區區幾億元解決勞工困難。當天下午二時,憤怒的聯福員工在桃園八德路平交道臥軌攔住南下列車,造成鐵公路交通中斷一個多小時。桃園縣警局下令強制驅離並逮捕86人。

民國851227

謝深山

東菱電子員工與福昌紡織、聯福製衣、東洋針織等數家關廠失業勞工自救會組成的「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夜宿勞委會,抗議國家法令無法保障勞工權益,並要求限期解決惡性關廠問題。

民國8624

謝深山

桃園地檢署起訴85位參與1220日臥軌抗爭的聯福勞工及工會幹部,其中76位是女工。

民國86515

許介圭

勞委會新任主委許介圭就任,東菱員工自救會在勞委會前舉行「政府絕情,工人絕食」行動,展開絕食抗議。絕食28小時後,許介圭出面安撫,承諾於一個月內召開跨部會重大勞資爭議協調會報尋求解決方案。

民國86520

許介圭

勞委會召開第19 次重大勞資爭議協處小組會議,研擬協助解決東菱電子、聯福製衣勞資爭議之方案。會中考慮動用就業安定基金承辦勞工創業貸款。

民國86526

許介圭

勞委會確定「關廠歇業失業勞工創業就業貸款實施要點」版本。根據這項要點,未來因關廠歇業而失業的勞工,若雇主未依法給予資遣費、退休金,都可以申請這項貸款。貸款額度以雇主積欠的資遣費和退休金為限,勞工必須提供擔保人、擔保品及創業計劃書。由於這項貸款主要是協助勞工度過失業難關,因此第一年完全免息,第二年起計息3.5釐,勞工可從第二年起分五年、60期攤還。若雇主尚有資產,這項貸款可由雇主提供擔保、列出欠費清冊,由雇主出面申請貸款付給勞工資遣費、退休金,並負償債之責。

 

勞委會並決定編列37,820萬元的就業安定基金作為福昌紡織電子公司、聯福製衣廠、東洋針織公司、東菱電子公司、路明電子公司、利昌鋼鐵廠等六大爭議案的貸款預算。

民國8668

許介圭

福昌紡織、東洋針織公司答應提供不動產擔保以申請貸款;東菱電子公司承諾於84日前尋找可供勞委會抵押貸款的保證人或財產,以進行申貸;聯福製衣公司資方不願出面提供擔保品。

民國86926

許介圭

東菱電子自救會失業勞工赴勞委會陳情,要求政府拿出公權力強制公司負責人詹俊森出面提供擔保,代勞工提出5,400萬元就業貸款申請。

勞委會表示,將考慮放寬就業貸款辦法中的申請資格,讓工會也可以出面借貸。

民國8612

許介圭

《勞工退休金條例》(俗稱「勞退新制」)草案送行政院審議

民國861231

許介圭

立委王拓國會辦公室舉辦「勞工政策大辯論」公聽會,邀請勞工團體及勞委會官會參與。勞委會官員表示「代位求償」──即政府代付關廠資方積欠勞工的錢,取得債權,再打官司向資方求償──目前沒有法源依據,勞委會無法辦理。許介圭最後表示「同意研究」,將委託學者研究「代位求償」制度可行性,並於877月底前完成評估,作為是否要立法建立「代位求償」制度的依據。

 

公聽會上同時討論了勞退金新制的雇主提撥率太低、應加重勞退舊制雇主未提撥之罰則等問題。

民國87323

詹火生

勞委會召開「代位求償研討會」,研討代位求償制度可行性,與會人士一致反對,認為此制度將成為雇主惡性關廠的藉口。

民國875

詹火生

耀元電子因經營不善突然宣佈倒閉,資方潛逃中國,積欠員工7,500多萬薪資及資遣費。

民國8771

詹火生

耀元電子自救會癱瘓台北車站周邊交通、阻撓考生趕赴大學聯考。勞委會緊急邀集耀元電子勞資雙方,從晚間9時到2日凌晨1時挑燈夜戰,徹夜協調勞資爭議。

民國87109

詹火生

聯福、耀元、擎揚等五百多名關廠失業員工,包圍監察院及行政院抗爭。

民國871113

詹火生

聯福、耀元、擎揚、華億四家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上午前往行政院長蕭萬長安和路住處請願,要求解決資遣費與退休金問題。

 

勞委會下午表示,只要關廠歇業雇主願提供足額擔保,勞委會同意將關廠歇業失業勞工就業貸款利息由雇主概括承受,以代位求償方式清償雇主債務。

民國89520日~民國949

陳菊

時任勞委會主委的陳菊表示,因為必須沖銷此筆貸款,否則當年經手貸款的公務員會被認為是瀆職和圖利他人,因此她不得不自千人中挑出十個生活相對好過的勞工來催討。

民國927

陳菊

陳菊向聯福自救會員工承諾不會追討貸款。

民國9279

陳菊

東菱電子員工自救會至板橋忠孝路華南銀行陳情抗議。自救會強調詹俊森積欠員工薪資和資遣費,理應償還貸款,勞委會卻縱容他逍遙法外,華南銀行竟然還本末倒置向失業勞工追討本金、延遲利息和違約金。

民國949月~民國965

李應元

李應元擔任勞委會主委時並未積極處理追討貸款乙事。

民國965月~民國97520

盧天麟

2007年底,盧天麟參加臥軌抗爭的工運領袖曾茂興公祭,當年臥軌抗爭的女工跪在盧面前,要求勞委會不要向勞工追討欠款。盧天麟並未免除勞工債務,僅要求勞委會發出的信件,字句要委婉、不刺激,只要告知工人有欠勞委會錢就好,那些「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的話全部拿掉。

民國97520日~民國101102

王如玄

民國99年,監察院對勞委會提出糾正,認為自當年就業安定基金撥用做借貸的這筆款項,「回收率不足」。

民國100

王如玄

勞委會出版《工運春秋:工會法制80年》,書中記載當年「政府以代償方式,先拿出10億元代墊,再由政府向資方求償。

民國1016

王如玄

申貸工人陸續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若不償還本金、利息加罰款,將遭強制執行。

民國10174

王如玄

當年關廠失業的工人,下午陸續集結勞委會前開始埋鍋造飯、並邀請主委王如玄「共進晚餐」,協商解決的方案。

民國10186

王如玄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上午齊聚桃園八德市,重返1996年鐵路臥軌事件地點,抗議勞委會催討「關廠失業勞工就業促進貸款」。

民國101810

王如玄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佔領台北車站台鐵第四月台並揚言臥軌。王如玄派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到場與工人協商,但僅承諾暫停訴訟4個月,並未答應撤告。

民國101910

王如玄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在凱達格蘭大道上舉辦「910聯合普渡大劈棺」行動,因焚燒紙錢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

民國1011230

潘世偉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包圍總統官邸抗議並丟狗屎。勞委會暫停訴訟4個月。

民國10225

潘世偉

勞委會召開就業安定基金委員會,討論關廠工人貸款案未還款戶的解決方案。會後,勞委會公佈「關廠歇業經濟困難勞工紓困補貼實施要點」,給予369成不等的紓困補助。

 

關廠工人認為這並非他們所要的「代位求償」,約100名工人在晚間8時跳下台北車站第三月台臥軌長達半小時,讓南下北上列車全面停駛。

民國102322

潘世偉

勞委會放棄二月初提出的三六九補貼方案,再提「579方案」:利息及違約金百分之百補貼,本金部分將視財務分三級補貼,部分經濟弱勢工人應可全數免還。但關廠工人代表仍強調不接受折扣式的代償。

(註:「579方案」只是勞委會的提議,此方案最後並未實施。

民國102417

潘世偉

勞委會第三度提高「關廠歇業經濟困難勞工紓困補貼實施要點」中的補貼比率,從「579」提高為「7成、8成、9成三等級、最高補貼9成」(俗稱「789補貼方案」),此一新方案於次日(即418日)公布生效。

 

勞委會分別在新北市和桃園縣舉辦「關廠歇業經濟困難勞工紓困補貼實施要點」說明會,與會的多是16年前惡性倒閉的聯福製衣廠老員工或第二代,勞工不滿補貼方案,憤而離席。

民國102428日~56

潘世偉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428日起在勞委會門前發起絕食,主要訴求為修改勞基法28條,將退休金和資遣費納入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內(目前僅墊償六個月內的欠薪)。潘世偉在關廠工人發動絕食行動之際避不見面,同時間委由各地就業服務站派員到548戶關廠工人家中登門拜訪,用司法訴訟威脅工人並要求申請新的「789補貼方案」。絕食行動一共持續了193小時。

民國102618

潘世偉

監察院通過監委趙榮耀提案,糾正勞委會。監察院認為,勞委會長期怠乎處理近半數貸款戶積欠貸款本息問題,造成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性質爭議,致使事件擴大,引發社會動盪。

民國102628

潘世偉

勞委會修正關廠歇業工人紓困補貼方案,將原名稱「關廠歇業經濟困難勞工紓困補貼實施要點」更名為「關廠歇業勞工貸款補貼實施要點」,刪除原要點中所有「經濟困難」字眼,換言之,欠款勞工不管有無經濟難題,都能拿到貸款補貼。(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規字第 1020501623 號令修正公布第 124 點條文及第 8 點條文之附表)。

民國102711

潘世偉

勞委會修正關廠歇業工人紓困補貼方案,取消經濟困難條件,引發已還款勞工不滿,向行政院提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