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翦影,候鳥之愛』台灣首部大型移工舞台劇

 

0709_《翦影 候鳥之愛》海報正面(定稿)000003  

8/11(日)14:30,楠梓加工出口區莊敬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高雄捷運R19楠梓加工區站)

免費入場,邀請好朋友們蒞臨觀賞!

http://museum_new.kcg.gov.tw/article_detail.php?class=12&data=arhaz53xjl

 

阿越是菲律賓人,從小立志當攝影師,他女朋友亞莉因家境窮困遠到台灣去當外勞,阿越總是透過電話線聽她訴說在台灣發生的一切。亞莉在台灣有個好朋友瑪莉,瑪莉很有趣,阿越答應亞莉,有一天要和她一起到台灣拍拍這些外勞的故事,並認識瑪莉。
然而,亞莉卻在一次意外中去逝,阿越為了追思亞莉也來到台灣當外勞… 阿越買了一台好相機,透過相機認識了許多工廠的好朋友阿肯、阿圭、蘇提、宋西、賓利,還有班長也蘇,以及「候鳥之愛卡拉OK」的老闆娘莉莉,在無意間遇見 亞莉當時的好朋友瑪莉,也因此認識了瑪莉同醫院的外勞安娜、瓦蒂以及她們照顧的阿公、阿嬤和阿婆。
工廠的班長也蘇外表冷漠,內心卻很熱血,工廠的同事們常吵吵鬧鬧,但也為工廠帶來許多趣事。瑪莉個性搞笑,她照顧的病人阿公雖然中風,但仍活潑好動;安娜 溫和內向,她所照顧的病人阿嬤個性好勝,喜歡和阿公鬥嘴,兩人鬥來鬥去卻也為醫院增添樂趣;瓦蒂穩重勤勞,她每天都寫信給思念的女兒小西,她照顧的阿婆家 人都死了,因此長年不說一句話,阿婆內心的苦瓦蒂都感受在心…
這些人,這些故事,點點滴滴都被阿越的相機記錄下來,每次拍著這些人的故事,他都感覺亞莉與他一同欣賞著這些美麗的生命片段。
就在他即將離開台灣的時候,他的作品被勞工局展出,作品中刻劃著每個外勞的心酸血淚,每個畫面,每個片刻都訴說著阿越對亞莉的思念,也為阿越與台灣這片土地圈上美麗的連結線…

 

Love of Migrant Worker

Kasih saying dari Tenaga Kerja Asing

ความรักของแรงงานอพยพ

TÌNH YÊU NGƯỜI LAO ĐỘNG NƯỚC NGOÀI

 

~ 透過移工攝影師阿越的鏡頭,帶領你我一同認識移工們的世界,再次體會人與人間單純的感動,即使我們來自不同國家 ~

New! 「工會權利線上解惑」免費法律諮詢,8/1起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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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工會幹部,如果為會員伸張權益,結果被調職、降薪,該怎麼辦?老闆威脅員工不准加入工會,否則找工作沒頭路、有工作的通通解僱、工會有何武器可以和資方拼輸贏?雇主對不同工會進行差別對待,扶植資方工會成立,企圖弱化工會力量,工會如可以如何反擊?正欲組織工會的勞工如受到打壓或可能受到打壓時應如何自救?對於這些問題,現在都歡迎您向我們提出諮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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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視野工作室自2011年成立以來,推動「律師為您解惑」線上勞動法免費諮詢,期待與工人朋友一起學法用法,爭取勞動權益!今年八月起,本工作室進一步開設「工會權利線上解惑」的免費法律諮詢,特別邀請東華大學張鑫隆教授(前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委員) 與「律師為您解惑」法律團隊共同合作,為工會、工會幹部與期許成為工會幹部的工人朋友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只要您在只要您在組織工會、參與工會活動方面遇到資方打,也就是遭遇「不當勞動行為」的相關問題時,又或者有不知道該如何提出裁決等疑感,都歡迎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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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權利線上解惑」免費法律諮詢活動辦法如下:

*活動對象:
工會、工會幹部與籌組工會、以集體力量保護自身勞動權益的工人朋

(本活動僅為工人階級服務,雇主與管理階層人士請勿留言或來信要求諮詢!)

*活動時間:
2013年8月1日起

*活動方式:
請先加入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之友」(若以工會名義申請加入勞動之友,請留下代表人或聯絡人之資訊),待我們給予會員編號後,即可隨時在我們的諮詢表單中留下問題(http://0rz.tw/72rqE)我們會在收到問題後約7日內回覆諮詢意見。若您的問題涉及不公開資訊,則請直接來信arbeitskampf0501@googlemail.com提出您的問題。

 

 

「工會幹部必須是一個驍勇善戰的社會運動家、冷靜多謀的策略家,更應是具有法律鬥爭能力的法律家,才是化解台灣工會危機為轉機的關鍵。(摘自張鑫隆教授,《工會保護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一書,頁143

勞動視野工作室期待您的加入,共同為捍衛工人權利奮鬥!

 

 

 

 

【勞動新聞報】職業安衛生法通過,過勞課以刑責尚待再修法

 

【過勞不入刑、職安大漏洞】職業安全衛生法三讀記者會2013.06.18

今日三讀通過,20年未大修的勞工安全衛生法,現改名《職業安全衛生法》,這是勞工多年來在職場上用死傷換來的災難法,本會抱著遺憾的心情在看待本法,並期待制度可以達到預防職場零災害。

此次修法於兩年前開始,是因為當時過勞死蔓延、台塑六輕連環爆炸、職場機械設備傷害居高不下、有害化學物質傷害遲遲沒解決等等,在屍橫遍野的現實下提出本法。本會提出『工人版職安法』修法版本,由林淑芬立委與職災工人及工會共同推動,經多年修法下,在今日三讀通過,獲得結果如下:

【通過部份】

1 鑑於化學及輻射等物質對勞工身體健康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明定物質流佈紀錄、危險告知、勞工暴露紀錄等控管方式,來預防災害;為防止長期暴露於化學品環境之勞工健康風險,增列「勞工健康風險評估」,若有違反施以罰鍰。

2 當面臨職業災害有生命危險之虞,第一線勞工可主動提出停工,以保護勞工生命,事後由主管機關介入調查認定,以防勞工濫用停工權;如違反侵犯勞工生命權以刑責處理。【修改為勞工退避權通過】

3、「層層外包」已是營造業發生職業災害重要問題之一,因原事業單位與中間承攬人非職業災害行為人而不用負起賠償責任,而導致最後承攬人需負起賠償責任,但往往最後承攬人是無足夠資力賠償,使職業災害勞工求償無門,至勞工及其家庭陷入經濟弱勢,由全民負擔照顧之責,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修法通過職業災害之各層轉包單位應付連帶賠償責任。

4 由中央主管機關應聘請勞、資、政三方代表及學者專家,共同研訂政策事項,據以制定推動方案。並特別增列職業災害受害者團體,以補勞、資、政所缺乏之職業災害受害實務經驗。

5 增列勞動檢查之知會工會義務,及工會有職業災害之虞時,以利工會基於保護勞工安全,預防職業災害發生。

6 將職業災害通報公佈與知會勞工,有助提醒勞工工作中安全與衛生。

【未通過部份】

1、高科技業、保全業、運輸業等,因高工時高壓力導致多起過勞死事件,針對要求雇主需負起過勞之預防責任,併科刑責。

2、許多職災或職業病的案件因無強制通報機制,造成日後鑑定、重建、預防上的困擾,故增列證據保全與雇主與醫事人員發現職災或職業病之強制通報義務。

而本會最關心的條文,『過勞課以刑責』沒三讀通過,是非常悲憤的!如同過勞死者的家屬所說:『一條人命被雇主操死只罰最高30萬元有用嗎?雇主賣幾支手機就回來了阿! 這根本起不了作用。』而職安法的核心價值就是要保護勞工的生命權,何以行政院與立法院都不願意把勞工操死的惡劣雇主抓出來關呢?一條人命的代價只要30萬就可以解決,這本會認為這是職安法最大的諷刺與漏洞!

本會為了補『過勞只罰錢』的大漏洞,將於近日起至全國走透透,並邀請更多的勞工與民眾參與支持『過勞課以刑責』修法,因此如果不了解職安法與修法問題,請與本會連絡,我們將會提供諮詢與到場勞教服務,並邀您參與修法,一起為職場零災害努力。

主辦單位:工傷協會、林淑芬立委辦公室
聯絡人:工傷協會 專員 賀光卍、楊國楨
聯絡電話:02-25282938

延伸閱讀:【勞動新聞報】職業安全衛生法三讀 新增「防過勞條款」

【勞動新聞報】職業安全衛生法三讀 新增「防過勞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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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18)日上午三讀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案,並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擴大範圍到所有行業,適用對象由670萬人擴大到1067萬 人,新增「防過勞條款」,要求雇主針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情形,進行過勞預防,違反者可罰3至5萬元,若導致勞工罹患職業病,最高可罰雇主30 萬元。

 

(以下新聞轉載自新頭殼:http://newtalk.tw/news/2013/06/18/37407.html)

 
立法院院會今(18)日上午三讀《職業安全衛生法》,擴大範圍到所有行業,適用對象由670萬人擴大到1067萬人,新增「防過勞條款」,要求雇主針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情形,進行過勞預防,違反者可罰3至5萬元,若導致勞工罹患職業病,最高可罰雇主30萬元。

在《職安法》的修法過程中,經歷台塑六輕多次火災的工安意外,因此,今天通過的新法也納入「六輕條款」,要求石化廠、化工廠等高風險行業,若未落實在運轉期間提安全評估報告,導致危害性化學品洩漏或引起火災、爆炸等意外,將開罰30萬至300萬元。

由於《職安法》三讀修正,歷經2次受阻,其中,於第7屆立法院最後一個會期(2011年12月)預定三讀時,因為六輕條款而遭到國民黨團及無黨聯盟提出復 議,重新送回朝野協商,後來,又因屆期不連續而功敗垂成。第8屆修法捲土重來,經過多次朝野協商,總算達成共識,竟又在三讀前遭變更議程,而未能順利完成 三讀,最後,總算在今天的臨時會中三讀通過。

勞陣秘書長孫友聯表示,這次修法涵蓋所有勞工,是一個進步,更是大家期待的結果,期盼未來落實執法可以積極防治台灣職災、職業病發生。

(新頭殼newtalk 2013.06.18 謝莉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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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職安法三讀通過,應檢討相關配套確保新法落實(台灣勞工陣線)

「過勞不入刑、職安大漏洞」 職業安全衛生法三讀記者會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立法委員林淑芬國會辦公室)

 

 

 

健全我國勞動契約法制研討會

一、主 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社團法人台灣勞動法學會、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公法暨勞動法研究中心

二、時 間:102 年 6 月 22 日(星期六)

三、地 點: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 4F 數位演講廳(台北市延平南路 127 號)

四、議程:

 

時間

主題

主持人/報告人/與談人

09:30-09:50

報到

09:50-10:00

開幕致詞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代表

台灣勞動法學會代表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代表

10:00-11:50

第一場

雇用型態規範議題

 

主持人:焦興鎧(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

報告人:周兆昱助理教授(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定期契約規範之修正評介

報告人:劉士豪教授(銘傳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派遣勞動之規範思考

報告人:李玉春助理教授(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勞工工作時間之契約法規範

11:50-13:20

午餐休息

13:20-15:10

第二場

勞動契約特殊約定與內容控制

主持人:黃程貫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

報告人:林更盛教授(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有瑕疵的勞動契約

報告人:林佳和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勞動契約內容控制顯失公平約定之效力

報告人:侯岳宏副教授(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最低服務年限

報告人:邱駿彥教授(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約定限制

15:10-15:30

茶敘

15:30-17:20

第三場

勞動契約法上職位權益規範

主持人:劉志鵬律師(寰瀛法律事務所律師)

報告人:陳建文副教授(台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勞工兼職之契約法規範

報告人:張鑫隆助理教授(東華大學法律學系)/職位調整之契約法規範

報告人:林良榮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失職懲戒之契約法規範

報告人:郭玲惠教授(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勞動契約承繼與職位移轉

 

17:20-17:30

閉幕致詞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代表

賦歸

 

報名辦法:即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中午12:00止

請至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網頁http://law.pccu.edu.tw/files/11-1098-2266.php瀏覽。

報名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a/pccu.edu.tw/conference/from

聯絡資訊:楊雅婷助理 0986-71860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社團法人台灣勞動法學會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 公法暨勞動法研究中心     敬邀

 

(以上活動訊息專載自:http://law.pccu.edu.tw/files/15-1098-18123,c2266-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