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視野工作室成立於2011年1月,由數名關心台灣勞動事務與工會/工運發展之工會實務工作者與勞動法律研究者等所組成。工作室以基層勞動者的立場出發,希冀藉由協同勞方組織工會、發展勞動者集體力量以減輕並進而消弭資方對勞動者之壓迫,最終實現勞工自治自決之目標。
我們的工作項目
*協助勞工籌組工會、提供勞工組織工會所需資訊。
*為勞工提供勞動法令諮詢,協處勞工解決勞資糾紛,提供勞資爭議調解、勞資仲裁、勞動訴訟、不當勞動行為之裁決,以及勞資團體協約協商之諮詢。
*編寫與出版勞工教育相關教材,辦理勞工教育課程。
*進行各行業之勞動實況調查,提出勞動政策建議。
我想請問,最近我找到一份飲料店工作
它的試用期是四個月,只有團保!
這樣合理嗎?
您好:我們非常樂提供諮詢意見給您,但勞動視野工作室由律師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目前僅提供給本工作室會員「勞動之友」,勞動之友會員為非營利的工人建立的一個互動互助機制,加入之後就可以申請工人法律諮詢,詳情請見:http://laborvision.pixnet.net/blog/post/96071206,若您已申請,再請您補充一下會員編號,謝謝您。
請問 公司輪班人員 所以有領輪班津貼3000元 所以1到日都是排班制
但公司之前有所謂加班上班制度 1:1 現在變超工時 強制上班(因為怕加班上班不來)
向一月份11天假辦公室未領輪班今天3000元者 11天假 我們的話因為有領輪班津貼外加任務需求 所以變9天假(兩天加班上班超工時領1:1),二月份過年 要被強制上班3天假期(領1:1)3~4~5月都會被吃假 每個月已變超工時 強制上班1. 是否符合勞基法? 2. 輪班3000打死 所以投票選舉與假日已1:1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