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元月起 22種工作逐步禁用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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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 – 2011年11月17日 下午3:54

新聞來源:http://0rz.tw/OmLb2

勞委會今天(17號)公布最新一波排除適用責任制、可以超時工作的特定行業和工作,包含一般旅館鋪床工、托兒所保育員,醫療保健服務業的九種職務人員等,最快將從明年元月起生效,不能再超時工作。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表示,由於社會各界和立法院的建議,勞委會這幾個月來邀集勞資雙方和學者專家討論,對這三個產業的二十二種工作達成廢除適用責任制、超時工作的共識。在廢止適用的期限生效前,勞委會訂出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做為超時工作者最高工時上限的規範。

潘世偉:『第一個行業最大的就是醫療保健服務業,那麼另外第二個就是有關於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的輔導員,這裡面含保育員、助理保育員,還有監護工等,第三個部分就是托兒保育員,我們也決定在102年1月1號起排除適用。』

潘世偉表示,醫療保健服務業包含國軍醫院及附設民眾診療處,將分兩階段公告排除適用,第一階段包含五種特定場所的清潔人員和九種場所及部門的醫事及技術人員、研究員、工程師等,再加上一般旅館業鋪床工,最快將從明年元月起公告排除。

另外還有六種醫療場所或單位的醫事及技術人員將從民國103年元旦起公告排除適用。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啟動無薪假通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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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訊息轉載自:http://www.siplra.net/home/furlough-inform 

 

  • 你在科技業上班,公司告知接下來要放無薪假嗎?
  • 公司說八月先不要請特休,九月開始要輪流排休嗎?
  • 公司接不到訂單,沒有工作做,擔心接下來會裁員嗎?
  • 擔心丟掉飯碗,不知道接下來怎麼辦?請先通知工會!


電資工會為了提前掌握各公司無薪假實施情形,啟動「無薪假通報系統」,先做預防性的調查。如果你任職的公司已宣佈無薪假政策,請填寫以下表格告訴我們,協助工會進行調查。目前尚不清楚無薪假的程度和範圍,暫時不做進一步行動;如果蒐集足夠多資料,我們可考慮:一、召開記者會說明無薪假情況,請官方監督;二、若特定公司無薪假情況特別嚴重,可組織該公司員工與資方談判。如需對外公佈調查結果,不會公佈個人資訊,請放心填寫。

表格請至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之網站填寫。

高雄市駐衛保全員之工時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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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社區或工作場所的駐衛保全員長時間工作所獲得的報酬符合規定嗎?

 

不管您是社區管委員或保全員,下列事項您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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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員是勞基法規定的特殊工作者,工作時數只要勞資協商後報勞工局審查通過,可不受限於正常工時雙周84小時的規定。目前高雄市勞工局審查標準如下:

【工作時間及例假】

即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30日

自民國101年5月1日起,工時再降低

一、每日正常出勤連同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

二、正常工時以每月最高252小時、加班46小時,合計全月298小時為上限。

三、月休至少5-6天。

一、每日正常出勤連同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且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

二、正常工時以每月最高240小時、加班48小時,合計全月288小時為上限。

三、月休至少6-7天。

【國定假日】要注意,各種國定假日一律要給假,否則就要加發1日薪資喔!

【薪資】切記!工時增加,工資一定要連帶調整,其計算公式如下:

保全員最低薪資 =月基本工資+(保全員全月工作時數-182)
×月基本工資/240


*註一:上述月基本工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目前為17,880元,101年起調整為18,780元)。

 *舉例而言,如果 貴社區於101年僱用一位保全員,且他的工作時間是每月208小時,那麼他的薪資至少要有:

18,780+(208-182) ×18780/240=20,815元(如果有加班,還要給加班費喔!)

 *勞基法小常識:目前勞基法的罰鍰已經提高至新台幣2萬元至30萬元,必要時還可以公佈違法事業單位及雇主名稱!

申訴電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07-8124613  勞動檢查處07-7336959/如果有問題請洽:高雄市產業總工會07-3382928